欢迎光临陕西省佛教协会
佛学院
主页 > 佛学院 > 佛学院 > 详情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
发布时间:2023-03-29 16:14  |  来源:法门寺佛学院
  |  
阅读量:
  应省民宗委院校指导中心要求,为规范宗教院校公共课师资管理,2023年3月24日,法门寺佛学院协商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公共课合作教学协议。陕西省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辽、省民宗委院校指导中心主任杨威、省委统战部民宗处四级调研员佟青川出席会议并做指导讲话,陕西省社科院科研处副处长吕晓明、宗教研究所副所长潘存娟、我院宽严院长、办公室主任隆净法师、图书馆副馆长宏添法师出席会议,宗教研究所部分科研人员参加活动,签约仪式由宗教研究所周玉茹副研究员主持。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1)
 
  杨辽院长对来宾表示欢迎。杨辽指出,我院的主责主业是服务省委省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法门寺佛学院和宗教研究所的教学合作符合院里的职能定位,相信在省委统战部和民宗委院校中心的指导下,双方的合作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成效。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2)
 
  宽严院长表示,此次签约活动,是对前3年院所合作的肯定和延续,相信在省社科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双方一定会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和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实践上作出更多的成绩。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3)
 
  杨威主任表示,国家宗教局特别强调宗教院校借助社会力量加强院校公共课的教学工作,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科研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实力深厚,一定能够胜任佛学院公共课教学工作。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4)
 
  佟青川调研员表示,省社科院作为意识形态主阵地,研究人员能够准确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宗教政策。宗教研究所长期支持宗教院校工作,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宗教院校公共课教学工作。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5)
 
  吕晓明表示,我院历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宗教研究所有很强的科研实力,双方的合作有章可循、前景广阔。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6)
 
  与会人员就“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新时代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等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讨论,还就整合全省宗教学研究力量、共建科研基地等事项初步交换了意见。宽严院长与宗教研究所副所长潘存娟代表双方签署《法门寺佛学院、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合作教学协议》。

法门寺佛学院与陕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签署合作教学协议(图7)
 
 
编辑:刘博

免责声明:

1.来源未注明“陕西省佛教协会”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陕西省佛教协会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2.文章来源注明“陕西省佛教协会”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陕西省佛教协会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扫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