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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21 21:19  |  来源:法门寺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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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026年3月20日,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

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图1)
 
  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副主任白婷婷,干部王祥,陕西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东红教授,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法门寺佛学院宽严院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本光法师,副秘书长宏涛法师担任考核评委。

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图2)
 
  考试前,宏涛法师宣读了《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本光法师就此次考试相关要求做了情况说明。白婷婷副主任在指导讲话中希望各位考生坚守初心,筑牢“政治靠得住”的根本;精进学识,锤炼“宗教有造诣”的内功;严守戒律,恪守“诚信考试”的底线。

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图3)
 
  本次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面试环节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

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图4)
 
  此次考试严格按照《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国佛教协会相关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素养、宗教造诣、师德品行、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14位法师参加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

法门寺佛学院承办全国汉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陕西地区)考试工作(图5)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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